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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粤教科规划办函[2007]9号)的精神,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项目分两类:(一)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二)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申请者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决定》和《教育部进一步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的若干意见》,申请者按课题申报范围(附件1),结合广东省第十次党代会的新要求,设计具体申报课题。
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青年项目的申报者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项目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和民族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三、凡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也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四、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请者,需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申请者,需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3)。有意申报者请将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按填表要求装订好,于9月14日前上报科研处,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07-7-16
附件下载: 附件一:课题申报范围 附件下载: 附件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下载: 附件三: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下载: 附件四: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