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5年度市科研发展专项
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接东莞市科技局东科函[2007] 98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对2005年立项的市科研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2005年度立项的市级科研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共63项。其中我院11项,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二、 检查方式
主要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
三、 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发放调查表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项目负责人填报《东莞市科研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2005)》、撰写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科技局酌情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四、 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以2007年6月30日为检查基准日,采集、整理以下材料:
(1)《东莞市科研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2005)》须网上(东莞市科技局科技业务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经科研处网上审批通过后方可打印;没有使用过系统的负责人需要自行注册申请帐号,告知科研处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开通正常使用。
(2)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及电子文档(总结报告编写提纲在科技局网上申报系统调查表中);
(3)相关证明资料(详见调查表附件2);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8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上报科研处,未按时提交的负责人作为以后取消承担科技项目资格的依据。
附件下载: 附件一:项目清单 附件下载: 附件二:市财政科技资金支出情况明细表 附件下载: 附加三:项目自筹资金及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