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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自查工作的通知 科研[2007]38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07-10-26     点击量:
关于提交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自查情况
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财工〔2007〕223号)的要求,省财政厅将开展2004年、2005年、2006年省级财政安排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即科技三项费用)跟踪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2004-2006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即科技三项费用)情况表》(附件一),如实填报《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自查情况表》(附表二),项目资金支出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包括资金投入总额,目前已投入资金,资金来源的筹集情况,资金使用具体支出内容,资金管理是否设立专帐管理,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是否已经验收,项目效益情况,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上述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于10月29日下午16:00点前报送科研处。
 

附件下载: 附件一:《2004-2006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即科技三项费用)情况表》
附件下载: 附件二: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自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