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4-200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规定精神,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省两年一度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政府奖)评奖工作已正式启动。凡是我省个人或集体在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以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的未发表的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本次评奖。有意申报者请将申请表一式七份(含原件一份),连同申报的成果(论文类、调研报告类原件一份、复印件六份,著作类原件两份),调研咨询报告成果被采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由采用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六份,于11月24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06-10-24
附件下载: 附件一:关于广东省2004-200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