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十六届全国
发明展览会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第十六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将于今年9月21日至24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举行,现将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展产品应是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特别是节约能源资源的创新技术和产品。新产品应是近几年开发并具有发明内涵的产品,应提供新产品证书及相关的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节能产品应有相关机构、行业的检测报告。
2、参展项目一般应是近年完成、已获得专利权(包括三种专利)的发明项目和产品,要提供专利证书和说明书复印件,未申请专利的项目,应提供新颖性检索报告。
有意参加展会的教职工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22861296 22861299
科研处
2006.6.14
附件下载: 附加一:第十六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