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3、2004年市科研发展专项基金项目
绩效评价的通知
院内各项目负责人:
接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科函〔2006〕69号)《关于开展2003、2004年市科研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经研究决定,以东莞市科研发展专项基金项目为试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价项目
2003年和2004年东莞市科研发展专项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我院共8项,其中2003年资助项目1项,2004年资助项目7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 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项目财务管理、项目实现绩效三方面的评价。
三、 评价依据
省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人事厅《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东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和《东莞市科研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
四、 评价方法和组织
评价方法和组织采取三个结合的方式:1、问卷调查和项目承担单位自评相结合;2、绩效评价工作和项目结题验收、中后期检查相结合;3、专家评审和中介机构综合评估相结合。
按照《通知》要求,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项目经费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填写好《东莞市科研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绩效自评价表》(科技局离线系统网上填报)、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将上述材料打印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8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 研 处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一:2003年、2004年科研发展专项基金项目清单 附件下载: 附件二:科研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绩效自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