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05年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
科研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粤教办【2005】84号文件精神,2005年学科建设专项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校自然科学项目:设重点项目,我院限报1项,每项资助强度15万元左右。
各相关分院按照“2005年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科研类项目申报说明”要求组织申报,每个系(二级学院)限报1项。
(二) 高校人文社科项目:设重点项目,我院限报1项,每项资助强度10万元左右。
各相关分院按照“2005年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科研类项目申报说明”要求组织申报,每个系(二级学院)限报1项。
(三) 高校教育科研项目:设重点项目,我院限报1项,每项资助强度5-8万元左右。
各相关分院按照“2005年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科研类项目申报说明”要求组织申报,每个系(二级学院)限报1项。
请各有关部门在2005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项目一式八份交科研处罗列、刘晓蔚老师处。经学校评审后按规定推荐到省教育厅。
科研处
2005.10.11
附件下载: 2005年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科研类项目申报说明 附件下载: 2005年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