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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社科联社科论文奖励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2005-12-19     点击量:
 
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社科联
社科论文奖励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东莞市委宣传部、东莞市社科联最近颁布的《东莞市社科理论工作者在国家级权威报刊和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的奖励办法》,凡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组者以个人或单位署名在《人民日报》、《求是》、《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8000元。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哲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经济研究、《社会学研究》、《法学研究》、《历史研究》、《教育研究》和《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在《学术研究》、《南方日报》、《广东社会科学》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论点摘编、文学作品、书评、通讯、研讨会综述等非学术性论文不在此列。
    凡在上述报刊、杂志发表过学术论文并需要申报奖励的老师,请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作者身份证明材料一份,于2006年3月10日之前报送科研处。
 
 
                                      科   研  处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