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4〕126号)已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广东专利奖授奖实行限额制,广东专利金奖数量不超过20项,广东专利银奖不超过40项,广东专利优秀奖不超过60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同类别奖项的70%;广东杰出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
二、申报条件
(一)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条件
1.申报广东专利奖的,以一件授权核心专利申报,以“东莞理工学院”单独申报,或以“东莞理工学院”和专利实施企业(广东省登记注册)共同申报;鼓励学校和专利实施企业共同申报。
2.申报专利在开展评选活动通知发文日前一个月,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3.该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4.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5.该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6.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7.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广东专利奖;
8.各申报单位同一技术领域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发明实用新型项目按照国际专利分类法(IPC分类)分为机械、光电、材料、电学、通信、化学及医药7个专业组,外观设计单独设组。
(二)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3.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候选人);
4.申报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并且为获得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5.专利已实施或运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6.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者发明人资格纠纷;
7.申报人未获得过广东杰出发明人(广东发明人)奖。
三、申报与推荐
具体申报与推荐流程详见附件《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严格按照附件《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准备材料。其中专利登记簿副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还需提供新颖性检索报告)须尽快办理,并尽快与科研部成果科联系以获取申报账号与密码。
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24:00,逾期专利评奖系统“申报”功能关闭。
需经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的专利申报项目应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12:00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理由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kyc1299@126.com。
请通过院士、行业协会等其他方式推荐、广东杰出发明人自荐个人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理由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kyc1299@126.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广东专利奖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尹培豪、方焯君、霍梦园,020-89859005,020-37602161;
省知识产权阳光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工020-83163343,黄工18475657717。
2.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促进科 吴城,26986676
3.校科研部
联系人及电话:詹春燕、潘格川崎,22862615
附件:1. 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
科研部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