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2〕28号)精神,开展2024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社科研究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在我市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二)通过专题会议确定的项目以及以东莞为主题、对宣传东莞具有典型意义的项目,其申报主体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三)申报主体合法拥有知识产权,包括研究成果的版权、评奖申报权和荣誉权等;
(四)申报主体必须用单位全称或真实姓名进行申报,且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资金适用范围
(一)国家和省级配套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国家或省级验收结项的、获得其经费扶持的社科研究项目。
(二)社科优秀成果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的权威常设性奖(奖项范围详见《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获得东莞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著作、论文、调研报告。
注:由于东莞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正在进行,该项成果奖申报时间不受本通知受理时间限制,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金使用标准
具体奖励标准按照《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主体、资金适用范围和标准、申报材料内容及相关报送要求详见《2024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社科研究类)申报指南》(附件1)。
五、申报受理时间
请于2024年7月1日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将申报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kyc1299@126.com,待科研部确认无误后,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研部成果管理科统一盖章报送。
东莞市社科联联系人:齐老师,联系电话:27227812,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111号社科大楼513室。
学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詹春燕、尹华勤、潘格川崎,22862615
科研部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