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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申报】转发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科技普法公益驿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通〔2024〕91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4-08-09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现组织开展广东省科技普法公益驿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适合组织线下开展科技普法宣传活动的场地(室内 100 平方以上或室外 200平方以上);具备电子屏、投影、音响等普法设备。

(二)自主完成科技普法宣传场地的布置。

(三)分别配置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统筹协调、执行实施科技普法相关活动。

(四)配合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科协相关普法工作,自行设置普法宣传栏,并组织或配合完成1场以上公益性科技普法活动。

二、建设内容

市科技局将会同市科协采取点对点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组织发放由省科技厅、省科协联合提供的首期科技普法电子工具包(包括海报、展板、文件、视频等)。

获批的科技普法公益驿站结合上述普法资料,开展1场以上的公益性科技普法主题活动,自行设置常态化的普法展示栏,每1至2个月自行组织实施或配合完成指定的科技普法活动,并于普法活动完成后10日内,将素材以图片、文字或视频的形式发送至省科技厅指定邮箱。

科技普法公益驿站需依法使用普法电子资料,仅限于驿站用于免费普法公益宣传,不得营利收费,对授课视频等避免公开转载,切实保护好相关知识产权。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公开申报,经申报、审核、推荐、公布名单等程序进行。

(一)申报

申报主体于8月13日前填报《广东省科技普法公益驿站推荐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连同科技普法活动开展情况证明材料(宣传报道、视频、照片等资料)报至科研部联系人OA邮箱。

(二)审核推荐

市科技局会同市科协,审核《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审核通过后,由市科技局汇总后向省科技厅推荐(每个地市推荐不少于 25 家单位)。

(三)公布名单

省科技厅会同省科协公布广东省科技普法公益驿站名单

四、工作联系

省科技厅何亮 020-83163697

张奕凯 020-83548705

市科技局吴海荣 22831310

杨晶 22119672

学校科研部:刘杨钰 22861299。


附件:1.广东省科技普法公益驿站推荐申报表


科研部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