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现组织开展广东省科技普法公益驿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适合组织线下开展科技普法宣传活动的场地(室内 100 平方以上或室外 200平方以上);具备电子屏、投影、音响等普法设备。
(二)自主完成科技普法宣传场地的布置。
(三)分别配置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统筹协调、执行实施科技普法相关活动。
(四)配合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科协相关普法工作,自行设置普法宣传栏,并组织或配合完成1场以上公益性科技普法活动。
二、建设内容
市科技局将会同市科协采取点对点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组织发放由省科技厅、省科协联合提供的首期科技普法电子工具包(包括海报、展板、文件、视频等)。
获批的科技普法公益驿站结合上述普法资料,开展1场以上的公益性科技普法主题活动,自行设置常态化的普法展示栏,每1至2个月自行组织实施或配合完成指定的科技普法活动,并于普法活动完成后10日内,将素材以图片、文字或视频的形式发送至省科技厅指定邮箱。
科技普法公益驿站需依法使用普法电子资料,仅限于驿站用于免费普法公益宣传,不得营利收费,对授课视频等避免公开转载,切实保护好相关知识产权。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公开申报,经申报、审核、推荐、公布名单等程序进行。
(一)申报
申报主体于8月13日前填报《广东省科技普法公益驿站推荐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连同科技普法活动开展情况证明材料(宣传报道、视频、照片等资料)报至科研部联系人OA邮箱。
(二)审核推荐
市科技局会同市科协,审核《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审核通过后,由市科技局汇总后向省科技厅推荐(每个地市推荐不少于 25 家单位)。
(三)公布名单
省科技厅会同省科协公布广东省科技普法公益驿站名单
四、工作联系
省科技厅:何亮 020-83163697;
省 科 协:张奕凯 020-83548705;
市科技局:吴海荣 22831310;
市 科 协:杨晶 22119672;
学校科研部:刘杨钰 22861299。
附件:1.广东省科技普法公益驿站推荐申报表
科研部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