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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申报】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科研通〔2024〕98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4-08-26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近日,省科技厅启动2024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工程中心建设要围绕产业发展的需求,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强产学研合作,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培养产业技术人才,为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数量

我校可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专业类申报1个

三、申报条件

(一)单位规模。报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近3年在申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二)科研条件。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用于实验、检测、分析、试验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工程技术队伍。工程中心主任入职单位的时间不低于3年;珠三角地区申报单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申报单位不低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三)科研成果。申报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且近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此外,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近三年须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四)体制机制。申报单位原则上已建有市(区)级科研平台,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五)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深入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工程中心建设。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单位在申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条件(二)核算(惠州市的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江门市的台山市、鹤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肇庆市的四会市、广宁县、怀集县、封开县、德庆县按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申报条件申报)。

(六)其他条件。申报单位未因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

(七)对申请人的其他要求。申请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近三年获得累计不少于100万外来纵向科研经费;3、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奖励。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申报。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

(一)网上注册登记。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或省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财务管理员开设用户账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方式。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后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分类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交后,经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审核提交至主管部门,完成系统申报。

(三)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在系统下载模板填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二)学校科研部将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存在以下情况的,形式审查不合格:材料不齐全;佐证材料未经第三方认证;内容前后不一致;印、章、签名不规范;扫描文档不清晰、不完整;工程中心名称命名不规范等。(可在网上咨询知识库(http://www.gdetrc.net)查询工程中心命名规范和申报指引)。

六、申报时间

(一)预报名。申报人需在9月12日之前与科研部取得联系进行预报名,提交申报书及附件(电子版)至科研部刘杨钰OA邮箱。未进行预报名或未按时提交初稿则不予受理。

(二)系统报名。申报人确定获得校内推荐申报资格后,于2024年9月24日17:00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并通过学校财务部审核。

(三)学校审核报出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7:00。

七、联系方式

一)工程中心业务咨询

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肖乐章,020-83163397。

学校科研部平台科:刘杨钰,22861299。

学校财务部:刘静,22861626。

网上咨询知识库:http://www.gdetrc.net。

电子邮箱:skjt_gcjszx@gd.gov.cn。

(二)信息系统操作咨询

阳光政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20-83163338。


附件: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引(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查看)


科研部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