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东莞理工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要求,2024年12月16日起,以东莞理工学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专著)在刊发后,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须在《东莞理工学院学术论文(专著)备案登记表》签名,并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一份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人事关系所在二级单位备案,一份由主要作者留存。登记表需作为该学术论文(专著)的佐证材料上传学校科研管理系统。
若涉及的主要作者中有国(境)外人士不便于进行现场签字,无法现场签字的作者亲笔签字《登记表》并进行扫描。附件内容为扫描件的邮件正文纸质版连同《登记表》一并提交所属二级单位备案,扫描电子版一并上传科研管理系统。
联系人:尹华勤 2286 2615
科研部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