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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转发关于东莞市社会科学院2025年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特约研究员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科研通〔2025〕36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5-03-18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做好东莞市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市社科院)2025年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特约研究员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市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校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及课题经费

本次立项课题共4项,面向市社科联、社科院特约研究员公开发布和申报。课题设计须围绕现代产业园区建设、湾区协作发展、文旅融合、首发经济、低空经济、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资消费双引擎、五外联动、生产性服务业、红色文化等10个选题方向,立足东莞实际,开展事关东莞宏观性与战略性、综合性与前瞻性、政策性与实践性问题研究,提出既有理论分析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题目自拟。超出选题方向的标书不予受理。

本次立项课题为资助课题,每项课题资助3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立项课题要求由市社科联、社科院特约研究员主持申报,课题组成员中特约研究员不少于3名。实行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

(二)课题研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东莞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开展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提出既有理论分析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凡已获得国家、省市立项资助的社科规划课题,不得再以相同或类似题目、内容申报。

(三)每个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名,其中1名负责人和1名第二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必须为市社科联、社科院特约研究员,且课题组成员中特约研究员不少于3名。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具有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若不具备,原则上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不可在本次立项的其他课题中担任课题组成员。有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在研课题者或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不良记录者,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四)申请者所在单位应是具有东莞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或团体。所在单位应对课题申报工作指导、组织负总责,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列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承诺信誉保证,并按有关规定管理经费。

三、结题要求

本次立项课题完成时间约为6个月,从申报立项结果公布日期开始计算。成果初稿须在202510月上旬完成,最终成果须在202510月下旬提交。立项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1篇总研究报告和1篇内参版咨政报告,字数分别为2万字左右和8000字左右。对研究成果的其他要求以课题协议书中的规定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至2025年3月25日(周二)12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申请人于2025年3月25日(周二)1200前发送以下电子材料至科研部曾瑾子OA邮箱:1.《东莞市社会科学院2025年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1),Word可编辑版本;2.《东莞市社会科学院2025年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申请一览表》(附件2)。

(三)请申请人于2025年3月25日(周二)1700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至科研部1B404:《东莞市社会科学院2025年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市社科院联系人:欧阳老师,0769-27227822

学校联系人:曾老师,0769-22861296


附件:

1.东莞市社会科学院2025年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书

2.东莞市社会科学院2025年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一览表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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