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强化东莞理工学院科研机构的管理,提升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学术规范建设,促进重大成果产出,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东莞理工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莞工〔2023〕45)《东莞理工学院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莞工〔2021〕5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校内科研机构年度报告及评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针对所有校内科研机构进行年度报告
(一)年度报告对象
1、校管科研机构:凡依托我校获准组建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技术开发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观测研究站等科研机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后,由学校认定为校管科研机构。
2、第一类校级科研机构:经学校批准设立的学科交叉与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平台:非晶合金成形制造工程研究中心、水中抗生素类污染物的高效去除技术原理及应用基础、智能医疗与健康大数据关键基础技术研究与应用、工程软件重点实验室(此类机构还需进行年度评估,详见下文)。
3、第三类校级科研机构:经学校二级组织机构申请,经学校批准设立,由科研部统筹管理的科研机构。
(二)报告要求
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4月20日前登陆科研系统(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填写机构情况进行年度报告。登录路径:科研部-科研系统(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研究机构-编辑-机构信息、平台年报、年度调查表等。注意,未报增机构须先进行“科研机构/平台新增”,随后可看到编辑按钮。
科研系统(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链接:https://kygl.dgut.edu.cn/userAction!do_switchGroup.action?switchGroupId=2&ck=MTCBU09XGUU44NAIJ5UL0UURU1N715M5。
二、针对第一类校级科研机构进行年度评估
(一)评估对象
经学校批准设立的学科交叉与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平台:非晶合金成形制造工程研究中心、水中抗生素类污染物的高效去除技术原理及应用基础、智能医疗与健康大数据关键基础技术研究与应用、工程软件重点实验室。
(二)评估要求
项目负责人填写《2024年度东莞理工学院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平台评估表》(附件1),并在2025年4月20日前组织召开研究进展年度汇报会:
1、汇报内容:团队建设情况、研究成果情况、人才培养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研究进展报告、存在问题、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
2、邀请5名(含)以上校外正高级专家参与汇报会,为项目提供咨询意见。汇报会议程(含专家名单)形成后先报科研部审核,汇报会面向全校师生开放。
3、未按通知要求开展评估工作的项目,将暂停2025年度预算安排,实际预算下拨金额将依据项目评估情况、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上一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综合核定。
附件:
1、2024年度东莞理工学院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平台评估表
2、拟邀请专家简介
科研部
2025年3月21日
(联系人:刘杨钰,刘晓蔚;电话:22861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