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宣通〔2025〕9号)精神,开展2025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社科研究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在我市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二)通过专题会议确定的项目以及以东莞为主题、对宣传东莞具有典型意义的项目,其申报主体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三)申报主体合法拥有知识产权,包括研究成果的版权、评奖申报权和荣誉权等;
(四)申报主体必须用单位全称或真实姓名进行申报,且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资金适用范围
(一)国家和省级配套项目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国家或省级宣传文化部门验收结项且获得其经费扶持的社科研究项目。
奖励标准:国家级项目按立项金额的1倍给予奖励,省级项目按立项金额的0.5倍给予奖励。
(二)社科优秀成果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的权威常设性奖。
社科优秀成果奖励范围及标准: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国家和省级配套项目提交材料(纸质原件和电子版),纸质材料胶装(按顺序依次为申报表、申报项目佐证材料、研究成果文本),共5份
1.《2025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社科配套项目)》(附件2);
2.申报项目申报书、立项证书、结项证书、协议书等佐证材料;
3.相关研究成果文本(论文及研究报告附复印件,著作请附上封面、封底、版权页和目录页复印件,另外提交2份著作原件);
4.《2025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社科研究类)》(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附件4);
五、申报受理时间
请于2025年10月24日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将申报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每个项目合并成一个文档及学院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yc1299@126.com,待科研部确认无误后,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研部成果管理科统一盖章报送。
东莞市社科联联系人:齐老师,联系电话:27227812
学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詹老师、尹老师 22862615
科研部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