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理工学院重大教学科研贡献奖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莞工〔2025〕18号)精神,开展重大教学科研贡献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东莞理工学院为第一完成人单位的成果,申请对象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年薪制人员合同约定内任务不重复计算),且为成果第一完成人;
二、本轮申报成果计算日期
2024年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表、汇总表:“东莞理工学院重大教学科研贡献奖”申请表和汇总表,二级组织机构加盖公章,由教学秘书和科研秘书分别报送至教务部和科研部(模板见附件1、2);
2. 教育教学类申报证明材料
教育教学类成果提交及审核均在新教务系统(强智)教研模块完成。提交人在系统上提交成果信息及证明材料后,二级组织机构、教务部逐级审核通过后方可固定教育教学类成果。具体提交要求及审核流程见附件3。
3. 科学研究类申报证明材料
基础研究类:文章原文、检索证明
科研奖项类:获奖文件、获奖证书
重大平台类:立项批文
重大项目类:项目任务书、立项批文
四、材料提交
教育教学类材料于11月12日17:00前完成系统提交及二级组织机构审核,并将申报表、汇总表的可编辑电子版提交至wengyh@dgut.edu.cn,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A208。
科学研究类材料于11月12日17:00前电子版提交至kyc1299@126.com,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B404。
五、其他
1. 下一轮申报成果计算日期为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2. 二级组织机构应认真审核提交材料,对于基本信息错漏、材料不实或不满足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不予通过。对于在教务系统提交的,若二级组织机构未认真审核,教务部将整批退回。
3. 教务部联系人:翁老师,22862022;
科研部联系人:詹老师、尹老师,22862615。
附件:1. “东莞理工学院重大教学科研贡献奖”申请表
2. “东莞理工学院重大教学科研贡献奖”汇总表
3. 教务系统教学成果提交及审核指引
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科研部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