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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科技成果“入县达镇”项目的通知 科研通〔2025〕159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5-11-29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有关决策部署,强化科研成果推广转化应用,推动科技赋能县域和镇域发展,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结合前期科技成果“入县达镇”项目征集入库情况,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承诺函、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

  (二)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11279:0012417:00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12817:00。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211700前联系科研部项目科(22861296)进行预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方向一、方向二的申报项目须是经前期征集推荐的在库项目,由相关地市科技局严格按照前期征集推荐的项目名单和限额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方向三的申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二)原则上由成果持有单位牵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每人限牵头或参与申报1个本批次项目。单个项目的参与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如有参与单位,须签订合作研究协议(须作为附件上传申报系统),明确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学校模板详见:【纵向项目申报合作协议】-东莞理工学院(学校模板)-科研部 - 东莞理工学院

  (三)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2.项目主要内容已由本单位独立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3.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伦理委员会出具并盖章的审核证明。(学校伦理委员会办公室:杨老师,0769-22862190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农业农村科技处(专题业务咨询):赵清泉,020-831632818316343483163909

  (二)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

(三)学校科研部项目科:曾老师,0769-22861296


  附件:2026年科技成果“入县达镇”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部

202511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