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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关于填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科研通〔2025〕166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5-12-18     点击量: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填报工作现已启动,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进行填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成果报告填报

1.填报范围:所有执行截止时间为20251231日的项目均需提交项目《结题/成果报告》(项目清单见附件1)。

2.经费决算审核: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填写《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双面打印到一张A4纸,决算表中“累计支出数”为截止到20251231日的数据)并于2026116日前到财务部1A202进行审核,如涉及合作单位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决算表,财务审核时提供加盖合作单位财务公章的项目决算表。填报系统时,请将加具财务部公章的《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扫描件上传至附件。(决算审核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不再有账务变动,以保证项目执行期内经费支出情况完整、准确,请务必在财务审核决算后再在线提交结题/成果报告)

3.电子版《结题/成果报告》的填报:2026124日前完成《结题/成果报告》撰写及相关附件上传工作(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并在系统完成提交。提交后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后密切关注审核状态,如有退回修改,请根据修改意见和邮件通知及时修改后再提交,直到基金委审核通过为止。

4.纸质版《结题/成果报告》的报送:《结题/成果报告》电子版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基金委已审核”或“等待基金委接受纸质”),双面打印一式1份(无需打印附件),并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于20263月4日前报送至科研部1B404(审核通过后即可报送)

二、系统撰写注意事项

1.项目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决算说明填报内容与决算表中填列数据一致。对于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的原因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2.研究成果目录和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填报研究成果,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取得时间早于项目获批准时间的研究成果,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

3.电子附件材料的其他相关要求: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三、学校联系人

科研部:曾老师,0769-22861296

财务部:刘老师,0769-22862782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清单

2.填报说明(2025版)

3.项目决算编制说明(包干制项目)

4.项目决算编制说明(预算制项目)


科研部

202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