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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转发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五类专项项目申报公告 科研通〔2026〕49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6-06-04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校申报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学生发展研究专项和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申报公告详见: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附件1

专项目的:研究生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综合改革实践需要,重点资助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理论、政策与实践问题研究,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选题指南(附件1):申报研究生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不可调整,并按照指南意图开展研究。如确有需要,可对指南意图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资助额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二、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详见: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附件2

专项目的:考试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需求和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教育考试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构建高质量教育考试评价体系和服务教育考试改革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选题指南:申报考试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并按照指南意图开展研究,不可调整。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资助额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三、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详见: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附件3

专项目的:终身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完善国家开放大学体系的战略部署开展研究,强调研究与实践相结合,为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选题指南:申报终身专项,必须使用指南中的题目,并按照指南意图对研究进行设计,不可调整。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资助额度: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四、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详见: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附件4

专项目的:学生发展专项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供需适配为目标,紧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与学生素质发展两大关键领域,深入开展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探索协同育人新机制。一方面,聚焦就业服务体系构建与学科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为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撑;另一方面,深耕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及法治教育的课程建设、文化涵育与实践实训,通过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长远发展筑牢根基,全面服务新时代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

选题指南:申报学生发展专项须从条目中选题,并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研究,不可调整。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资助额度:重大项目,每项资助6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五、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详见: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附件5

专项目的:法治专项面向教育法治建设和教育引进来”“走出去的发展需要,重点资助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夯实教育强国建设法治基础,服务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决策支撑。

选题指南: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不可调整。培育项目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必须与专项研究领域密切相关。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资助额度: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六、申报要求

5个专项所设的项目类别略有不同,请参考各自的申报公告和指南;申报资格、研究年限、成果要求也略有不同,请详细阅读专项申报公告,按要求填报。5个专项实行不限额申报。

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申报上述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参与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专项。

各项目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七、申报工作安排

本年度考试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唯一申报平台,申报材料可从平台下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请申报人于2026610日零时至62517期间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请书》和《活页》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在平台上提交给全规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待立项公布后,二级管理单位在平台上下载所属立项项目的《申请书》(不需要《活页》),每个项目打印1份,加盖公章后统一寄送至全规办。

八、重要提醒

各申请人及所在二级单位须认真研读申报要求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切实加强对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严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将一律予以撤销;对于仍然发现申报资格查重存在问题等情况的,将对申请人停止下一年的申报资格,对其所在申报单位,将予以批评,并酌情减少下一年度本单位指标。


全规办咨询电话:0106200390962003308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学校联系人:曾老师,0769-22861296


附件:

1.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2.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3.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4.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5.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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