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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申报】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关于开展2026年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通〔2026〕84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6-09-08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现组织开展2026年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学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610917:30

二、申报认定程序

项目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一)线上申报

1.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申报,搜索事项东莞市重点实验室和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申请审核,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对应业务(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东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跳转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2.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需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报送个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至科研秘书,获得账号的申报权限。

3.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申报单位账号审核后按时提交,完成系统申报。(具体提交材料参考附件1

(二)镇街(园区)初审

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学校2026101517:30前完成初审,重点核查申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出具推荐意见后提交市科技局。

(三)形式审查

市科技局会同专业机构于2026103017:30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专家评审

市科技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五)结果审定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由市科技局择优提出拟认定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经市科技局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六)下达通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成后,市科技局下达认定通知。

三、有关说明与要求

(一)请各二级组织机构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负责人申请,并按要求和时间推荐报送材料

(二)申请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填报,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审查项目申报书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合理性,核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

(四)申请者及依托二级组织机构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知识产权纠纷等一切风险。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姚珩:22831330;

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尹佩甄:22112165

学校科研部,刘杨钰:22861299

(二)系统技术支持

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刘攀;联系电话:0769-22831403

企莞家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69-123453



附件:

1.2026年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doc

2.东莞市科技平台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东科技规〔20265号).pdf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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