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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社科研究类)申报工作通知 科研通〔2023〕73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3-06-09     点击量:

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2〕28号)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社科研究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社科类)的适用范围包括3大类详情见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社科研究类)申报指南

、申报材料内容

(一)国家和省级配套项目提交材料

     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通过国家或省验收结项的扶持社科研究项目

1.《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社科配套项目)》(附件2

2.《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社科配套项目)》(附件3

3.申报项目申报书、立项证书、结项证书、协议书等佐证材料;

4.相关研究成果文本

5.属个人申报的,东莞户籍人员须提供户籍复印件;非东莞户籍人员须提供连续在东莞居住满2年或连续缴满2年社保的相关佐证材料(居住证明、社保清单等)

(二)社科优秀成果提交材料

       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的权威常设性奖。

 1.《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社科优秀成果)》(附件4

2.申报项目获得符合规定奖励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

3.研究成果文本

4.属个人申报的,东莞户籍人员须提供户籍复印件;非东莞户籍人员须提供连续在东莞居住满2年或连续缴满2年社保的相关佐证材料(居住证明、社保清单等)。

(三)东莞市第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提交材料

1.《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东莞市第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附件5);

2.申报项目获得符合规定奖励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

3.研究成果文本

注:由于东莞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正在进行,该项成果奖申报时间不受本通知受理时间限制,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请于7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至所在二级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收集并汇总申报材料发送至kyc1299@126.com,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左侧装订)报送至行政楼科研部(1B404)。

四、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和省级配套项目:魏瑞欣 22861296

优秀成果类:        刘智伟 22862615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部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