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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4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研通〔2023〕84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3-06-28     点击量:

二级组织机构:

近日,科技部组织申报“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4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


二、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 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请登录系统查看。

8.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申报指南材料,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

 

三、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

若无申报账号,请联系科研部联系人开通。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学校规定网上填报预申报书截止时间为717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3. 业务咨询电话:

(一)国家专业机构咨询电话

1.“氢能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2。

2.“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1、68207706。

3.“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8。

4.“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77340。

(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咨询电话

李为民,020-83163644。

)学校科研部:林军谊 2286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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