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和广东省社科规划办《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如下:
一、请申报者认真学习《申报通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尤其要关注今年的新要求、新变化,严格按照要求申报。所有申报材料见附件。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首次设立综合性选题,目的是鼓励申请人围绕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
三、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3年5月5日之前)。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二)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5月5日之前)。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至(四)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六)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八)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九)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五、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0项,如超申报名额,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人文社会科学二级学院限报2项,其他二级组织机构限报1项,各二级组织机构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无研究基础、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六、材料提交
(一)请各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于4月14日前将《推荐申报汇总表》扫描电子版发送skc1299@126.com,于4月18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skc1299@126.com,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如推荐申报人员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暂停下一年申报资格。
(二)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开放。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参与专家筛选评审的项目需要提交《活页》纸质版8份。请各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于4月28日中午12:00前将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纸质材料提交至行政楼B404,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学校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社会科学处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
2.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推荐申报汇总表
6.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7.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