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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科研〔2023〕2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3-01-09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学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应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根据广东省文化厅工作要求,我校推荐不超过3项,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推荐不超过1  

(二)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为1万字左右(最多不超过3万字),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2000字左右。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申报流程

(一)电子申报

1.申报人需填写《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加3)。

2.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纵向项目申报,项目类别: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116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汇总表发送至skc1299@126.com

(二)纸质材料提交

各二级组织机构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工作,由科研秘书24日前将申报书一式4)、申报汇总表一份提交至行政楼B404

学校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13631782137

原通知: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212/t20221226_938271.html

附件:

1.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doc
2.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3.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处

20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