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招标的通知 科研〔2023〕11号
作者:项目管理科     发布:2023-03-01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面向全市,通过招标形式择优立项。为做好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

本次招标课题10,课题名称详见《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选题参考》(附件1)。每项招标课题确立1项中标课题,每项课题资助5万元课题设计须按规定的课题名称进行设计,自选题目的标书不予受理。

、投标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潜心科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水平和时间,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若不具备,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已有课题研究成果获得肯定的除外。

(三)课题组成员对所投标的课题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

每项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名,其中1名负责人和1名第二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只能选择1课题应标,可担任1项其他招标课题的课题组成员。

结题要求

(一)本次招标课题完成时间为7个月,从中标结果公布日期开始计算。成果初稿须在202310中旬完成,最终成果须在20231130日前完成。研究成果的提交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中标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1篇总研究报告和1篇可转化为内参的咨政报告。对研究成果的其他要求以课题协议书中规定为准。

、工作要求

(一)二级组织机构报送的材料包括:

1.《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书》(附件2纸质材料需一式3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一览表》(附件3纸质材料需一式1份。

提交时间

2023315日(星期1600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题目、内容一致)发送至社科处刘杨钰OA邮箱纸质文档报送社科处(行政楼1B404室)

联系人:刘杨钰,联系电话:22862615  

  

附件:

1. 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选题参考

2.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书

3.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