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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科研﹝2022﹞97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2-09-20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决定开展第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本省个人或集体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编撰并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人文社科普及读物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理论文章,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厅局级以上单位或大中型企业采纳的研究成果(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以下简称为调研报告),均可列入评奖范围。申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成果发表时间可以延至2022年7月31日止。

、报送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其他支撑证明材料。须认真填写由省评奖办统一制定的申报评审表(该表可从省社科联网站、省社科规划网下载,网址:http://www.gdskl.com.cnhttp://www.gdpplgopss.gov.cn)。

三、装订要求

(一)著作类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7份(1份原件),著作原件2份(著作原件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单独放置。

译著须同时提供原著1份。

须按《申报评审表》、支撑证明材料(包括外文成果目录及主要内容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翻译、获奖证书复印件、书评、成果被转载、引用情况等)的顺序胶装  

(二)论文类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7份(1份原件),杂志或报纸原件1份、复印件6份(需复印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及其他证明材料)。

须按《申报评审表》、成果、支撑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外文论文检索证明、成果被转载、引用情况等)的顺序胶装

(三)调研报告类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7份(1份原件),调研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6份。

调研报告需要保密的,请标明密级。

须按《申报评审表》、成果、支撑证明材料(包括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等)的顺序胶装。因成果体积过大无法胶装的,请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属学科,单独放置。

、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014日中午12点前,各科研秘书汇总本学院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交至科技处、社科处,其中电子版材料发至科技处、社科处邮箱kyc1299@126.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虹希、黄  姗、胡琼琼、罗  磊;

联系电话:(020)83849090、83804133、37252073;

学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詹春燕、鲁昭22862615 22861299

附件:

1、关于开展第十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的通知1.pdf

2、广东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广东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1.doc

3、广东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发申报单位电子版)

广东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发申报单位电子版).xls

 

科技处、社科处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