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类型
1.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以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指南为准。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预计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具体以基金委通知为准),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电子邮箱、证件号"发送到所属学院科研秘书,各科研秘书用二级学院管理员账号注册后,申请人注册电子邮箱将收到账号激活邮件;已经拥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若需要变更项目依托单位,无需新开账号,只需在原账号内变更即可。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请申报人严格按学校通知的下述时间节点(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进度安排表)要求进行操作,以免延误时间,影响申报。
8.各学院注意按照《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进度安排表》开展组织申报、论证工作,注意各个时间节点并定期线上填写《安排表》,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论证情况汇总表》单独发送给科技处联系人至科技处。
二、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林军谊 22861296
三、2023年国基申报附件清单如下:
附件1-中级职称推荐信
附件2-境外人员知情同意书模板
附件3-导师同意函
附件4-纵向项目申报合作协议-东莞理工学院(学校模板)
附件5-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论证情况汇总表
附件6- 2021年青年项目相关申请材料模板(参考)
附件7 -2021年面上项目相关申请材料模板(参考)
附件8-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潜力清单
附件9-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进度安排表
四、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重要)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56/info88468.htm
申请受理工作指引(关于参与者的信息如何填写、简历如何上传这方面有比较大的变化,请注意查看)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781/
科技处、社科处
2022年9月27日
附件9: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进度安排表 |
申报安排 |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工作重点 |
阶段一: 校内申报潜力摸底调研及学校动员 | 2022年10月中旬开始 | 科技处、社科处到各二级单位摸底调研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潜力 | 各二级单位需提前摸底申报潜力,制定本年度申报筹备方案(包括专家辅导计划、申报交流会组织计划等),10月21日前将申报潜力清单与本年度申报筹备方案发至科技处、社科处。 |
2022年11月上旬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动员会 | 学校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开展全校性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及辅导工作 |
阶段二: 项目申报动员与申请书撰写 | 2022年11月开始 | 二级学院进行申报动员,做好申报用户注册工作 | 动员高级职称人员、有博士学位及相关有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为第一次申报的老师做好用户注册并跟踪激活(学院应严格审核人员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初稿 | 项目申请人参照2022年申报指南及有关要求、项目申请书格式,完成《申请书》初稿。 |
阶段三: 二级单位论证 | 2022年11月-2023年2月(二级学院注意需开展至少两轮专家辅导,对于本子质量较高的组织专家进行一对一多次辅导) | 二级学院学科、科研团队等组织选题论证(2022年12月前) | 组织有承担基金项目经验的专家对《申请书》的项目选题、科学问题等进行点评指导,申请人修改完善。各申请人确定申报项目题目,完成《申请书》初稿并交至学院, |
学院对基金申请书组织第一轮论证(2023年1月前) | 学院组织专家审阅,重点对各申请书在选题、科学问题、基本研究内容等给出意见,申请人修改完善。 |
学院对基金申请书组织第二轮论证(2023年2月前) | 根据《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结合第一轮专家论证意见,各申请人修改或完善项目申请书,完成后交至学院,学院再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论证,申请人再次修改完善申请书。 |
阶段四: 二级学院及科技处审查 | 2023年1月上旬 | 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或学院指派的专职人员培训 | 科技处、社科处邀请专家,对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或学院指派的专职人员开展专门培训。 |
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0日 | 全部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并在ISIS系统第一次提交至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初审 | 各项目申请人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国基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明细表》将在申报指南公布以后公布)自查并递交《申请书》至学院,学院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及完成修改,并将相关情况汇总报告科技处。特别提醒:有外单位参加的,请尽快确定参加人员和所承担的工作,确认联合申报协议内容(学校有模板)。 |
2023年2月23日前 | 全部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形式初改并在ISIS系统提交学校初审 | 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一般在申报当年1月15日左右开通)进行在线填报,并于2月23日前经学院科研秘书初审后系统提交(待统一审核后再退回修改)。 |
2023年2月25日至3月3日 | 科技处反馈审查意见,第一次退回申请人修改 | 科技处将申请书统一系统退回并反馈修改意见。 |
2023年3月4日至3月10日 | 申请人完成ISIS系统第二次的申请书提交 | 申请人根据科技处反馈意见继续完善申请书后再次提交,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审核是否根据要求修改后提交学校审核 |
阶段五: 提交报送阶段 | 2023年3月11日-3月15日 | 科技处在线进行第二轮审查并完成申请书终审和提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