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及《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局令修正版)》、《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落实 2022 年第二批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通报要求的通知》(粤知〔2022〕74 号)、《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大力度遏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粤知〔2022〕77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清理规范专利申请秩序,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现对我校专利申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个人工作安排
1、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老师:对于学校2021年度被通报的48件非正常申请专利、以及2022年度被通报的470件非正常申请专利开展自查工作,请相关老师自行填报《东莞理工学院非正常申请专利自查信息表》(附件1),并于2022年9月8日由所在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汇总梳理后反馈至科技处(行政楼1B404),电子版汇总打包发送至kyc1299@126.com.
2、其他人员:自查自纠所有申请且未获授权的专利,请相关师生填报《东莞理工学院专利申请自查表及承诺函》(附件2),所在二级组织机构汇总填报《专利申请自查汇总表》(附件3),并于9月14日前反馈至科技处(行政楼1B404),经自查认为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并尽快办理撤回手续。
二、二级组织机构工作安排
1、各二级组织机构要深刻领会我国社会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本机构的专利申请情况,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局文件(附件4),充分认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危害性。各相关二级组织机构自行安排线下或线上会议,通过政策宣讲学习方式进行,并填写《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学习活动记录表》(附件5)。
2、各二级组织机构根据机构申请专利自查情况撰写《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自查自纠整改报告》,需经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和盖章,并于2022年9月19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科技处将对全校自查情况形成专项工作报告,向学校进行专题汇报。对于学校涉及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科研人员及二级组织机构的相关处罚,除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之外,学校将视情节采取进一步处罚。接下来,科技处将会在全校范围内对以我校为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著作、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软著)、主持的科研项目等科研成果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非正常申请专利自查信息表
2.专利申请自查表及承诺函
3.专利申请自查汇总表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政策相关文件
5.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学习活动记录表
联系人:詹春燕,联系电话:22862615
科技处 社科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