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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2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报的通知 科研〔2022〕25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2-02-26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现将《关于2022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组织开展事关东莞宏观性与战略性、综合性与前瞻性、政策性与实践性问题研究,着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社科研究成果,提出既有理论分析又具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及措施,为努力实现经济在万亿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实现千万人口与城市深度融合、共生共荣,奋力谱写东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二、课题选题参考

从党的建设、党史研究方向,东莞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方向,社会治理、民生福祉增进方向,乡村振兴、文化建设方向,行政效能提升等5个方向提供了常规课题参考选题共119个,详见《2022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选题参考》(附件1)。申报者可在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也可在参考选题的框架下自行确定研究题目,或者自拟选题申报。

三、课题经费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全市,实行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立项课题均为自筹课题。根据年度课题经费预算和中期评审专家意见确定后期资助课题数量及金额。

四、申报条件

(一)每项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名,其中1名负责人和1名第二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潜心科研;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水平和时间,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课题组成员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课题负责人只能选择申报1项常规课题,可担任1项其他申报课题的课题组成员。

)有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在研课题者或有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不良记录者,不得申报2022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

(六)凡已获得国家、省市立项资助的社科规划课题,不得再以相同或类似题目及内容重复申报。

五、结题要求

(一)本次常规课题完成时间为7个月,从课题立项结果公布日期开始计算。成果初稿须在202292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须在20221130日前完成。研究成果的提交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常规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1篇总研究报告和1篇可转化为内参的咨政报告。对研究成果的其他要求以课题协议书中规定为准。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组织机构收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申报科研秘书于2022314前统一将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1.《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2.2022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请一览表》(附件3一式1份,须盖公章)交到行政楼B404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题目、内容、汇总排序一致)发送至邮箱skc1299@126.com

市社科联学术研究部联系:严海丹,联系电话:27227812

学校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附件:

1. 2022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选题参考

2.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立项申请书

3. 2022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请一览表

4.《关于2022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报的通知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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