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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社科科研课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科研〔2021〕100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1-10-21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我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校级科研课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项目实施时间到期尚未验收的级科研课题

(二)项目实施时间暂未到期,但已提前完成项目研究内容,取得相关成果,达到验收标准的级科研课题

二、验收要求

课题负责人如实填写课题内容和完成情况,课题填写的内容必须与合同书(申报书)内容一致,不得弄虚作假,同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完成课题研究,成果达到验收要求级科研课题(以合同书(申报书)预期成果为准),课题负责人自行组织3名不同单位的高级职称专家,选择会议验收(鉴定)或通讯验收(鉴定)的方式进行验收

达到课题申请通知免鉴定结题要求,可免予鉴定结项;课题申请通知未做结项要求的,课题研究成果在学校认定D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一般期刊公开发表2篇、市级(含)以上政府采纳(附采纳证明)市级以上奖励可免予鉴定结项。

四、验收材料

1.东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课题支出明细

3.课题获得成果证明材料(未公开发表成果须提供查重报告)

4.专家验收意见表

五、结余经费

请于1215日前使用完结余经费,结余经费不结转至下一年度。

具体验收清单将发送给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请各位科研秘书做好通知工作,并20211120日前将电子验收材料(扫描件)发送至skc1299@126.com,纸质版验收材料交至行政楼B404

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关于印发《东莞理工学院科研成果分级标准》的通知 莞工〔201949 :http://kygl.dgut.edu.cn/business/website/mainPageIndex.do?actionType=showArticleView&articleId=2c9f09816debc6ea016df6747a090179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课题鉴定表

2.课题验收评审意见表

3.东莞理工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社会科学处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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