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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东莞市社会治理研究专项一般课题申报指南 科研〔2021〕46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1-06-11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创新发展,强化学校对地方社会治理的决策服务能力,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东莞市社会治理研究专项一般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人员,所在研究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分工明确,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其中,须组织不少于2名本校学生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数据采集、项目研究等具体工作。

3项目负责人限报一课题、不可参加同类其他课题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课题。不得使用已立项课题重复进行申报。在研校级科研项目超过2,不得申报新项目。在研东莞市社会治理研究专项重点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参考选题

申报人优先根据以下研究选题范围进行申报,如有更切合东莞市社会治理实际需求或发展需要的题目,可自选题目进行申报。拟定的申报题目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1.社会治理的政策评估模式研究

2.城乡融合背景下东莞提升农民工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研究

3.粤港澳大湾区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比较研究

4.地方立法视角下东莞社会治理体系研究

5.东莞市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6.东莞着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的对策研究

7.党建引领下社会治理参与主体联动机制研究

8.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经验与创新路径

9.东莞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机制的研究

10.大数据驱动的城市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11.基层社区协同共治的理论逻辑与实践创新研究

12.东莞市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研究

13.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网络社会治理研究

14.精神康复者社会融入再就业问题及策略探讨

15.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兜底性社会政策实践研究

16.东莞市城市更新过程中影响村(居)民拆迁主要因素及对策研究

三、课题研究期限

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截至20225月),不可延期。结题科研成果为公开发表核心期刊文章1篇或普通期刊2篇或研究报告(须附政府盖公章的采纳证明)。

课题组须制定完整可行的研究计划,在2022531日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提交结题材料。逾期自动进入项目终止程序,记录计入学术诚信档案,作为后续项目申报评审依据。

四、支持强度

项目拟资助经费3万元/项,资助经费分两笔拨付,首次拨付70%,中期考核后拨付30%。中期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02111月下旬(另行通知),按计划完成预期进展后(包括已拨付经费使用率超过90%,拨付第二期经费。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课题申报时间为:2021611-624日,申报阶段无须提交纸质申报书。请各二级组织机构秘书汇总后,于625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申请书统一发送至skc1299@126.com,邮件主题:2021年度东莞市社会治理研究专项一般课题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正式立项后,请各二级组织机构秘书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交至行政楼B404

六、知识产权归属及学术规范

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归东莞市社会治理研究院所有。科研成果(论文、报告、专著、专利等)资助机构、所属单位必须注明为东莞市社会治理研究院。

结题成果应按照申请书(合同书)约定取得,且取得时间应在课题研究期限内。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如获立项即予撤项、足额退回立项经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附件: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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