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项目“外语学科专项”申报通知》已发布,根据通知要求我校限报2项,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关于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5、申报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的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外语信息化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及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信息化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及后期资助项目。
(二)关于研究方向
“外语学科专项”题目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外国文学研究、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文化与跨文化研究、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教师发展研究、现代外语教育技术研究、外语教学材料研究与开发、国家外语语言战略、外语与区域经济建设等,以及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
(三)关于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外语学科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其中,论文须包括已发表及未发表的论文若干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
二、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拟立项12项,每项资助5万元。
三、项目管理及结项
获准立项的“外语学科专项”项目,参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对于“外语学科专项”结项成果,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将择优出版。
四、特别提示
1、“外语学科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
2、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对于超过2年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3年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清理。
五、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人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1年外语专项申请书》(附件)。
注:《申请书》“项目类别”栏填写“外语学科专项”。
2、各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核对、汇总纸质版申请书(含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并在6月11日前交到行政楼B40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kc1299@126.com,主题备注:“外语学科专项”申报。
原通知:http://www.gdpplgopss.gov.cn/tzgg/202105/t20210519_1075343.htm
学校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附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1年外语专项申请书(外语科学)
社会科学处
2021年5月21日
撰稿:魏瑞欣;一审:林军谊;二审:赖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