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已开展,我校限报8项,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对象为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德育工作者。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党建、思想政治、德育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际经验。申报人可独 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申报人须实际牵头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
2、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立项的,不得重复进行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不得申报本课题。
4、申报人要聚焦党史学习教育主题主线和基本要求,在选题指引(见附件1)范围内自拟题目开展研究。研究时间为半年(截至2021年11月)。申报人须能在11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交结项材料,逾期予以自动取消。
二、课题立项及管理
1、评审及立项管理。课题评审工作由省委教育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省教育规划办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立项。
2、成果验收。申报单位须于课题截止前提交验收申请,研究成果可为高质量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等。省委教育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课题研究成果的验收,并报省教育规划办。省教育规划办对验收合格的课题统一印发结题证书。相关研究成果将汇编成册。
三、经费保障
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所需经费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筹安排保障,每项资助2万元。
请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于5月28日前将《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以及课题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见附件3)统一报送行政楼B404,汇总表和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kc1299@126.com,邮件主题: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申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附件:
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3、课题申报书
社会科学处
2021年5月25日
撰稿:魏瑞欣;一审:林军谊;二审:赖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