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近日,省教育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申报名额
2021年度申报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类。
1.科研平台。学校可申报类别为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1项)、集成电路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1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1项)。
2.科研项目。学校可申报类别为创新团队项目(3项)、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12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6项)、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6项)。
二、申报指南及要求(见附件1)。
三、申报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采取评审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重点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按照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予以立项;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方式予以立项。
五、 资助经费
总类别 | 类别 | 今年资助额度(万元) | 可申报数 |
重点建设平台 | 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 | 60 | 1 |
集成电路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 | 60 | 1 |
特色新型智库 | 20 | 1 |
创新团队项目 | 创新团队项目 | 40 | 3 |
重点领域专项 | 新一代信息技术 | 10 | 12 |
生物医药与健康 | 10 |
数字经济 | 10 |
科技服务乡村振兴 | 10 |
特色创新项目 | 特色创新项目(自科) | 3 | 4 |
特色创新项目(社科) | 2 | 2 |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 青年创新人才(自科) | 3 | 4 |
青年创新人才(社科) | 2 | 2 |
六、 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各二级单位要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今年科研平台和项目的申报工作。二级单位要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不存在争议。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上会评审或认定。
2.请各二级单位在5月28日16:00前汇总好本单位的申请情况(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2021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材料(申报汇总表需盖章扫描件)打包发送到科技处邮箱(kyc1299@126.com),逾期将不予受理。申请阶段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3.本通知的项目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10.76.75.91/)下载,若申请还未能下载,可先使用去年的申请书模板参照填写。如有申报问题,请在网上查看相关申报说明。
教育厅科研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然科学类曾俊伟,电话:020-37627742;
哲学社会科学类黄俊彦,电话:020-37628271o
邮箱:kyc@gdedu.gov.c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400-800-1636,support@e-plugger.com。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
平台、团队类:黄小伟 22862615
项目类:林军谊 魏瑞欣 22861296
附件:1.2021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
2.2021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社科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