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加快构建“四个一流”体系,推动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突出成果导向,提升学校科技成果质量,根据《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实施方案》(附件1)精神,现启动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重大科研成果培育专项经费的支持对象只限定为拟申报中国专利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广东专利奖金奖和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其中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包括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省部级人文社科奖包括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
二、经费支持
重大科研成果培育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实行专项资金管理,2021年度总额度为150万元,其中成果培育经费140万元,工作经费10万元。具体经费分配如下:
(一)计划培育中国专利奖2项,每项40万元,培育周期为两年。
(二)计划培育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2项,每项30万元,培育周期为两年。
(三)计划培育广东专利奖金奖2项,每项30万元,培育周期为两年。
(四)计划培育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4项,每项20万元,培育周期为两年。
(五)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评审专家费用支出等,由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统筹使用。
三、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拟申报中国专利奖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近五年已获得广东专利奖金奖,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
2、拟申报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完成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同行评议、学术委员会评审等),且整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及以上;申报科技进步类奖励的科技成果必须得到推广应用2年以上。
3、拟申报广东专利奖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专利权有效且不存在纠纷,专利已获得实施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拟申报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二等奖及以上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已出版、发表或提交的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
5、学校将对培育的成果进行专家评审,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列入培育的项目要在2022年前完成报奖工作。
四、时间及材料要求
时间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材料要求:填写《东莞理工学院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4),并附上相关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简单装订,无需另加封面,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一式3份(含附件)报送至行政楼B404,同时发送电子版到kyc1299@126邮箱。
注意:未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内容、未附相关附件、第一完成人未签名、参与人员未签名、所在单位未盖章、主要完成单位未盖章的项目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詹春燕,联系电话:22862615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实施方案.pdf
附件2—4:东莞理工学院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模板.zip
各类成果奖申报条件【供参考】.xlsx
科技处 社科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