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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2021〕6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1-01-29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通知详细内容请查看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101/t20210125_511034.html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本次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129-2021316日。申请人可登陆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请材料到社科处。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http://kygl.dgut.edu.cn/business/website/mainPageIndex.do?actionType=showArticleView&articleId=5b5e3f775929813e0159954b9d1611b1

学校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13631782137

 

附件:

1、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有关规定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材料审核要点


                            社科处    

2021年1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