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组织机构:
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首批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老师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我校组织开展首批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半导体及集成电路领域,具体包括芯片设计、芯片工艺制程、先进封装测试、关键材料与器件、关键装备及零部件、前沿技术综合创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从事相关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技术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部分成果已成功实现产业化;能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提供资金支持。
(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要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研发任务和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合理,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项目要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新购置设备),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四)研发设备原值:设计类不少于1000万元,制造类不少于3000万元。
(五)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六)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行业标准制定。
三、申报程序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项目申请人按照《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附件2)的要求,编写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同时填写《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本情况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基本情况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于8月20日前交至科技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yc1299@126.com。
四、相关要求
(一)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如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承诺其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如经审核发现申报不真实,将在全省通报,并给予不良的信用记录。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首批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2.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3.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基本情况表
联系人:詹春燕,13580710181
科技处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