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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2020〕25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0-03-11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 前期已开展相关研究,并有一定基础或成果的项目。

2. 自然科研领域以解决实际应用问题为主,包括但不限于新冠肺炎病原学研究、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以及人体防护用品等。人文社科领域以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为主,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突发事件的治理研究、校园疫情防控管理研究、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等。

3. 项目负责人具有承担相关领域课题研究经历,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项目研究应遵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申报名额及要求

1. 我校限申报4项。各二级单位限推荐1项。

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专项项目拟资助经费每项5万元,项目执行时间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止。

3. 项目申报时间: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13日下午17:00。

4. 请项目申请人下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1)进行填报,各二级单位汇总好本学院申报情况,并填写好疫情防控科研专项项目推荐情况表(附件2),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联系人处。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在项目正式立项后提交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军谊 22861296

附件: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专项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疫情防控科研专项项目推荐情况表.xlsx


 

科技处、社科处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