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七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已发布,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照《评选指南》中相关申报要求。
二、申报与推荐
(一)具备推荐及自荐资格的单位及个人
申报广东专利奖,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方式。
1.下列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推荐参评项目和发明人: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直驻粤单位;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两名院士可以联名推荐一项熟悉技术领域的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每名院士推荐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不超过1项);省级相关行业协会(每个协会推荐项目、发明人各不超过1项)。
2.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以自荐1项参评项目。
3.发明人有5年以上技术创新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技术创新工作一线,作为第一发明人的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可以自荐广东杰出发明人。
4.获得首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50强的广东省内项目,其核心专利可由各地市市场监管局推荐参评广东专利奖,不占推荐名额。报名参加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的广东省内项目,其核心专利可由各地市市场监管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通过“广东专利奖申报与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完成,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1.申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广东专利奖申报与评审系统”,以“申报单位”登录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申报书填写及附件上传,选择推荐单位(院士或自荐单位),提交材料到推荐、自荐单位。
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12:00,逾期专利评奖系统“申报”功能关闭。
2.推荐或自荐。推荐单位、院士或自荐单位从“推荐单位”入口凭广东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提供的账号及密码登陆评奖系统,进行初审并根据推荐或自荐名额择优推荐/自荐专利项目,在完成评奖系统推荐的同时,向评审办公室报送纸质推荐函或自荐函(格式见附件)。
评奖系统推荐及自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12:00,逾期专利评奖系统“推荐”功能关闭;推荐函或自荐函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17:00。通过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申报及推荐的需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dg426@qq.com。
(三)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推荐程序
广东杰出发明人的申报材料提交方式由提交纸件改为提交电子件。申报人在“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中下载并填写《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广东杰出发明入)》,连同申报指南所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需要签字盖章的部分签字盖章后,转换成一个PDF文件。自荐申请人将材料发送至 GDPIA3@126.com,经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的申请人将材料统一发送至dg426@qq.com。
三、申报步骤
获得推荐的老师,请先填写《广东省专利奖申报书》(详见附件),并将申报材料电子档汇总至科研秘书后统一于2020年3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kyc1299@126.com,待科技处、社科处审核确认后,进行网上填报,网上申报账号请联系科技处、社科处。需经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的专利申报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20日17时,逾期不予推荐。
五、联系人
广东专利奖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静,何纯静,刘延君;电话:020-89859005,020-37602161;
广东专利奖申报与评审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新旗,电话13688867534;刘康烨,电话:13570531730;
广东专利奖申报与评审系统咨询qq群1:584522708,qq群2:703465026,qq群3:22980379。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系人:张姮、潘俊炜;联系电话:26986635
学校联系人:詹春燕,13580710181 鲁昭丽,13538642238
科技处 社科处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