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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科研〔2019〕169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9-12-23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各位老师: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老师积极申报。

一、课题设置

限额申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我校限2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2.申请人的同一课题如已得到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区县、市)立项资助,不得重复申报。

3.申请人尚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一律不得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20年1月3日前,申报人打印申报书,一式3份,由学院统一收集汇总,提交申报书以及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5)到科技处、社科处

1月8日前后,待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评审遴选以后拟推荐项目的申报人交《申报书》原件,一式2份;《申报书》、《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社科处邮箱。

联系人:林军谊 22861296,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skc1299@126.com

附件:

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_br_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资金及项目安排表.xls

附件2: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专项课题指南.doc

附件3: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强师工程)项目推荐立项一览表.xls

附件4: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doc(更新20191225)

附件5: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社科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