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各位老师:
近期,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具体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申报名额
专项研究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委“1+1+9”工作部署以及我省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开展,分为以下四个专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示精神开展,我校共可申报5项,每项资助5万元。
(2)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研究:主要围绕党内法规基本理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法规制定执行评估等方面开展,我校共可申报5项,每项资助5万元。
(3)粤港澳大清区建设和一带一路”问题研究:主要围绕教育、经济、文化和科技等方面交流合作开展,我校共可申报5项,每项资助5万元。
(4)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重要的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我校共可申报5项,每项资助5万元。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入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
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3.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4.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5.项目申报人根据专项项目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立项方式及资助经费
专项研究项目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批准立项,属省级科学研究项目。
五、申报办法及要求
1、学校规定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下午17:00,由于时间紧急,请各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汇总好本学院的申报书电子版(附件3)及纸质版(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并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提交到科技处、社科处,逾期不接受申报。
2、本校对按规定时间申报的项目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出限项数量。优选出来的项目登录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0.76.75.91/)进行系统填报,网上申报系统的截止开放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
3、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管理,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特别要严把政治关。项目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査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联系人:黄黎露、赖欣,电话:020-37627887,3762827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斤科研处
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400-800-1636,support@e-plugger.com。
学校科技处、社科处联系人:林军谊,22861296
附件:
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2.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广东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书(更新)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