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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2019〕113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9-08-31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细内容请查看:http://www.moe.gov.cn/s78/A13/A13_gggs/A13_sjhj/201908/t20190823_395664.html

注意:

1.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2. 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 请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评审书》预算部分时注意:项目立项后各年度拨款额度以项目负责人在申请书中填写的分年度预算额度为准,请各位申请者合理安排各年度预算额度。预算科目中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三项预算额度原则上不允许调增,请一次性做足预;间接经费请按照申请经费的30%填写,如有外拨(合作经费)需要,请务必在相应栏目中填写。

本次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请各位老师于2019年9月16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

 

学校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