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随着学校指标考核、统计报奖、项目管理等各项工作对科研管理系统数据需求的日益增加,为了更好地做好科研服务工作,科技处、社科处即日起实施科研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常态化机制。请各位老师每个季度末(3、6、9、12月)整理并录入新增科研成果,各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每个季度末确保本机构数据已审核通过。
根据时间安排,9月将启动第三季度的数据审核工作。老师可利用假期对成果进行整理与填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老师核对成果信息
查询个人科研成果信息,主要检查以下三种情况:
1. 系统中未录入但实际已获得的科研成果信息。请及时补录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系统中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的成果信息,凡有信息状态发生变化的(包括在研项目已结题、项目成员有变更、专利申请已授权、项目经费有偏差、发表论文被三大索引收录等情况),请及时将最新信息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发送kyc1299@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系统信息修改+姓名”。
3. 系统中审核状态为“学校不通过”的成果信息,请根据“审核意见”完善成果信息并重新提交,务必上传证明材料。“学校不通过”或“机构不通过”时,可在成果列表上直接查阅“审核意见”,并按照意见及时修改提交。
二、成果数据录入要求
请老师录入以东莞理工学院为署名单位的成果,数据真实准确,并上传附件(附件为多张时请逐个上传,避免上传压缩包):
论文——录入所有作者信息,确定署名单位无误,上传论文pdf版本或者扫描件;
项目——录入所有项目成员,上传立项批文和有公章的合同书电子版。无合同书的项目上传申报书签章版及立项批文。横向项目需上传合同、立项审批表和预算审批表签章版;
著作——填写所有作者信息,上传封面、封底、版权页、作者信息等页面信息;
专利、获奖——专利准确填写申请号、公开号及授权号,上传证书扫描版;
标准——填写所有起草人(如起草人过多,确保填写本人排名以前的所有起草人),上传发布后的标准全文
三、科研秘书审核要点
对照第二条数据录入要求,对初次录入系统的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因“学校不通过”二次审核的数据,应按照审核意见进行审核。
四、注意事项
新进教职工请联系科研秘书新增账号。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赖梦瑶 联系电话:22862615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