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保证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准确性,鼓励更多的专家学者和青年科研人员参加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省奖励办决定开展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推荐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推荐条件
推荐的评审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热心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积极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各项评审工作。
(二) 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科技发展状况。
(三) 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或相当于这一职称以上的各领域专家、科技管理人员、企业科技骨干等,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重点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入库:
1.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
2.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前3名完成人。
3.国家特聘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珠江人才计划”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或领军人才。
5.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领军人物。
6.高校科研院所的学科带头人。
重点推荐以下学科领域:
数学、力学、物理学、天文学、生物学、材料科学、动力与电气工程、土木建筑、水利工程、地球科学、环境科学、化学工程、冶金工程技术、石油天然气科学技术、仪器仪表、林学、中医学与中药学等。
二、推荐流程
(一)二级组织机构组织推荐工作,根据推荐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申报,各符合条件的老师请于8月7日前填写推荐表并发至所在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对所报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并于8月9日汇总成一张表后盖章纸质版报送科技处、社科处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关负责老师将盖章后的纸质版报送科技处、社科处;
(二)科技处、社科处通知推荐专家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填写专家入库申请。推荐专家须正确填写“个人信息”、“知识产权”、“获奖情况”、“论文情况”等信息,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获奖情况”主要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及其他获奖情况并上传个人获奖证书;
(三) 省奖励办会同有关单位对各单位推荐的省科技奖评审专家进行最终入库审核。
三、联系方式
1. 科技处、社科处:赖梦瑶 22862615
2.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钟全、严军华,020-83163328、83163925
附件: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推荐表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