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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做好2019年度广东省科技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科研〔2019〕60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9-05-21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精神,201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预计在6月份启动

一、申报要求

请各二级组织机构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单位近几年相关研究成果,动员相关成果完成人积极参加2019年度广东省科技奖励申报,填写《东莞理工学院2019年度拟申广东省科技奖励成果清单》(附件1)后,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于2019年5月31前将电子版发送至 kyc1299@126.com

各位拟申报教师可参照2018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手册(附件2)提前准备申报材料。根据2018年度广东省科技奖申报通知要求,所有使用到的科研项目,都需要具备有一一对应的成果登记证书,提醒各位拟申报教师提前进行科研成果登记或组织成果鉴定。

、成果登记的范围

凡执行国家、省(部)、市、厅(局)各类科技计划(含基金、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已通过鉴定、验收、评估等方式进行评价,不存在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科技成果,应当在成果评价之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如何办理成果登记   

根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tzgg/content/post_626197.html), 由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完成人直接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填写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受理,进行成果登记,请按照《科技成果登记用户使用手册》(附件3)的操作流程进行登记。

、成果登记材料要求

1.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验收、结题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或专利技术的成果认定审批等)、研制报告、技术总结和用户证明以及相对应的立项合同书、验收或结题报告(国家基金委准予结题证明)等。

2.基础理论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以及相对应的立项合同书、验收或结题报告(国家基金委准予结题证明)等。

3.软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和研究报告。

、特别提醒

由于成果登记需公示一个月,有意申报2019年度广东省科技奖的老师,请于近期尽快办理成果登记。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2019年度拟申报广东省科技奖励成果清单

2、2018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3、科技成果登记用户使用手册



联系人:张科慰  詹春燕  联系电话:22862615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5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