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了解和掌握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情况,市科技局决定对2006年立项的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2006年度立项并获得市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包括科技三项费项目、科研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等,共35项。
二、 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
三、 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发放调查表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项目承担单位填报《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2006年)》(以下简称《调查表》)、撰写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科技局根据单位自查情况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四、要求
1、各主管部门、镇(街)科技办、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检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市卫生局负责下属单位医疗卫生项目《调查表》、阶段性总结报告和相关证明资料等材料的收集、审核;松山湖科教局负责园区内有关项目材料的收集、审核;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处负责理工学院有关项目材料的收集、审核;各镇(街)科技办负责辖区内各项目承担单位材料的收集、审核;市属单位、学会、协会等单位的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
2、各项目承担单位以2007年12月30日为检查基准日,认真填报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08年3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
⑴《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2006年)》。须网上填报,经主管部门或镇(街)科技办网上审批通过后方可打印;
各主管部门、镇(街)科技办须收集并严格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材料,于3月20日前将检查材料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凡没有按时报送检查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将被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作为以后取消承担科技项目资格的依据。
五、网上审查、填报流程
2、项目承担单位登陆东莞科技网科技业务网上申报系统(网址同上),注册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数据和打印《调查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罗列 22861296
白文宇 22861299
科研处
2008.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