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的通知》(粤人社函〔2026〕6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校马宏伟教授参评“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研部(行政楼1B404)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769-22861299
科研部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