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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东莞市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子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科研〔2019〕40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9-04-21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关于东莞市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子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东社联通〔20194号)已发布,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子课题指南

1. 东莞深度参与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研究

2. 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发展研究

3. 东莞红色基因传承与红色文化弘扬研究

4. 东莞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研究

5. 东莞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研究

6. 东莞推动滨海湾新区建设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研究

7. 东莞TOD综合开发项目香港城建设与开发研究

8. 东莞基层社区组织转型与发展研究

9.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治保障研究

10. 东莞干部队伍心态现状分析研究

11. 东莞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问题研究

12. 东莞打造粤港澳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研究

13. 东莞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14. 东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研究

15. 东莞持续推动次发达镇村加快发展研究。

课题负责人可直接申报子课题,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本次课题的申报面向全市,实行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

(二)本次课题立项分资助课题和自筹课题,资助金额1万元,拟资助课题数不超过20项。自筹课题经费由课题负责人自行筹集,根据课题质量立项,数量不设上限。

(三)课题研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东莞市委全会和两会的具体部署,围绕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战略任务,提出既有理论分析又具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及措施。凡已获得国家、省市立项资助的社科规划课题,不得再以相同或类似题目及内容重复申报。

(四)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子课题原则上要求6个月内完成;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字数1.5万字以上。

(五)每个课题确定一位课题正负责人及一位副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需政治合格,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身体素质。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独立研究能力和水平,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有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在研课题者或有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不良记录者,不得申报201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子课题。

(六)申请者所在单位应是具有东莞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或团体。所在单位应对课题申报工作指导、组织和负总责,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列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承诺信誉保证,并按有关规定管理经费。

三、评审和立项

(一)课题立项评审程序:

1. 资格审查。市社科联对课题负责人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初评。

2. 初评。初评采用网络评审。评审组成员按课题评审标准对课题进行量化评分。市社科联根据评审组评分的平均得分,择优选出拟资助课题立项数1.5—2倍的申请书,提供下一轮终评。拟自筹课题评分60分以上的进入下一轮终评。

3. 评审。评审组成员应对进入会议评审的申请书进行认真审读和全面评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立项数量的要求,投票方式确定拟立项的课题。拟立项的课题需获评审组参评成员2/3以上票数。

4. 答辩。市社科联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调专家组成答辩评审小组,组织召开答辩会。由课题具体牵头负责人答辩,因公因病的可委托副负责人参加答辩。评审小组根据成果鉴定的标准和内容对课题进行评审,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给出课题初步意见。

5. 审定。市社科联党组对会议评审结果进行审定。

6. 公示。评审结果在东莞社科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课题,由市社科联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公示无异议的课题和经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课题确定为正式立项课题,在东莞社科网发布立项通知。

(二)课题立项标准:

      1. 选题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提决策参考,或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有助于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2. 课题承担者对本课题研究领域的学术前沿把握准确,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科学,观点明确且论证充分,具有创造性;

3. 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并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成果,经费预算合理;

4. 课题研究预期有良好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成果能出版、使用、推广。

(三)课题协议书签订。课题立项通知发布后,市社科联与课题正副负责人及承担单位签订《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简称课题协议书)。《课题协议书》由市社科联、课题正副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四方各执一份。课题名称、完成时间、资助金额、最终成果形式以及各方承担的责任均以《课题协议书》中的规定为准。同时,课题负责人按批准的资助金额编制经费开支计划,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报送《课题协议书》和经费开支计划的,视为自动放弃课题立项。

四、课题中期管理

(一)中期评审程序:

1. 审核。市社科联学术部检查课题的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

2. 会议评审。由市社科联从市社科规划专家库中选择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课题组成员参加答辩,由评审专家对课题提出修改意见。

(二)课题重大事项变更审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报市社科联审批:

1. 变更课题负责人;

2. 改变课题名称(不得偏离研究主题);

3. 变更课题承担单位;

4. 延期1个月及以上;

5. 课题执行过程中或成果出版等方面有涉外问题;

6. 中止课题研究;

7. 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其中第一项变更须附有原负责人对新更换负责人的委托书,以及新负责人的承诺书;第三项变更须有新更换承担单位管理部门的签章;第四项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课题其他事项变更备案。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后,报市社科联备案:

1. 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

2. 延期不超过1个月;

3. 其他非重要事项的变更。

五、课题结题

(一) 课题结题程序为:

1. 初审。市社科联学术部对课题成果进行审核把关,如发现有严重政治问题、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学术质量低劣、剽窃他人成果、学术造假等,按撤销处理。

2. 评审。评审组成员应对进入会议评审的课题报告进行认真审读和全面评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成果鉴定标准,投票方式确定拟结项的课题。拟结项的课题需获评审组参评成员2/3以上票数。

3. 答辩。市社科联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调专家组成答辩评审小组,组织召开答辩会。原则上由课题正负责人答辩,因公因病的可委托副负责人参加答辩。评审小组根据成果鉴定的标准和内容对课题进行评审,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给出课题初步意见。

4. 审定。市社科联党组对评审结果进行审定。

5. 公示。课题鉴定结果在东莞社科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课题,由市社科联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二)课题的最终成果鉴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的标准为:

优秀:在该学科、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

合格:达到了预期设计要求;

不合格:未达到预期设计要求。

鉴定结果为优秀”“合格者,市社科联颁发《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六、申报流程

请于4281200前由各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统一将电子版申报书、申报名单一览表发送至邮箱kyc1299@126.com,纸质版申报书(一式4份,A4双面打印)、申报名单一览表(盖章)交至社科处。

学校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附件:

1.《关于东莞市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子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东社联通〔20194号)

2.东莞市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

3.东莞市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名单一览表

社科处      

201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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