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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的通知 科研〔2018〕131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8-12-18     点击量:

二级组织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着力提升广东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和服务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继续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的认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重点建设平台。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最高资助200万元)、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最高资助200万元)、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技术开发)中心(最高资助100万元)、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最高资助100万元)创新团队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

(二)重点科研项目。包括:广东省高校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二、申报限额及要求

学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1,申报限额如下:

1.省级重点建设平台。只接受历年来获省教育厅立项的各类科研创新平台总数不超过6个的本科高校申报(已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验收,且已成功升格为省部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的,可不计入统计范围)。我校限申报2项(各二级组织机构限申报1项)

2.创新团队项目。我校限申报2项(各二级组织机构限申报1项)

3. 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我校限申报5项。自然科学类最高资助金额50万元,社会科学类最高资助金额25万元。(各二级组织机构限申报2项)

4.特色创新类项目。我校限申报12项。自然科学类最高资助金额20万元,社会科学类最高资助金额10万元。(各二级组织机构限申报2项)

5.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我校限申报6项。最高资助金额10万元。(各二级组织机构限申报2项)

6.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我校限申报15项。自然科学类项目最高资助10万元,社会科学类项目最高资助5万元。(各二级组织机构限申报3项)

在上述限额安排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结合学校的层次、规模、学科特点,以及学校历年项目的立项和结项情况,适当调整各校有关平台和项目的申报限额。

三、立项方式

学校申报的第1、2、3类项目以及高职高专院校申报的第4、5、6类项目,采取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方式予以立项;本科高校申报的第4、5、6类项目,采取学校推荐、省教育厅认定方式予以立项。

四、有关工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

五、有关材料要求

本次各类平台和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请各二级组织机构在2019年1月3日前,把电子版材料发送到:kyc1299@126.com,纸质版材料交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平台/项目”建设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原件),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提交到学校的纸质材料经过学术委员会评议后,由通过评议的项目进行网上系统填报,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02.116.224.17),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191月11日。(所有申报书,需要使用wrod进行填报,wps打开填写无效,无法系统上传。)

省教育厅联系人:

自然科学类:陈阿丽,电话:020-37627742;

人文社科类:刘黎明,电话:020-37628271。

 箱:kyc37628091@126.com

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400-800-1636support@e-plugger.com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

平台及团队类:张科慰,22861299

项目类:林军谊 魏瑞欣,22861299

附件: 1.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认定申报要求

2.“×××平台/项目”建设申请书

科技处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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